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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20个月后IPO终止产品与技术向新能源转型融合情况被关注汽车产业链企业审核或大都涉及该问题

过会20个月后IPO终止产品与技术向新能源转型融合情况被关注汽车产业链企业审核或大都涉及该问题

时间: 2025-02-14 |   作者: 65mn钢板价格

  因发行人及保荐人撤回上市/保荐申请文件,2025年2月12日,深交所审核官网更新了关于终止对成都正恒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恒动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正恒动力本次创业板IPO申报于2022年6月29日获深交所受理,完成两轮审核问询答复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后,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上会获通过,但过会20个月后上市进程迟迟未能进入提交注册环节。

  本次IPO正恒动力拟募资4.87亿元,募投项目将围绕汽车铝合金压铸零部件业务展开,分别投向“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商用车发动机核心部件扩能项目”,及“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结合申报材料、在审期间问询重点及审议会议现场上市委关注问题等内容来看,正恒动力的业务成长性及经营合规性曾收到多轮问询。此外,结合2024年底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来看,对公司技术路线向新能源转型的融合情况,或也是监管对其的重点关注事项。

  申报材料显示,正恒动力是一家从事发动机缸体及相关汽车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工装模具开发、铸造和机加工艺为基础,按照传统燃油汽车以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节能化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产品研制、模具开发、铸造、机械加工等一站式解决方案。基本的产品包括发动机缸体、缸盖、轴承盖、壳体等铸铁、铸铝精密零部件产品及配套工装模具。

  2019年至2022年,正恒动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5.74亿元、6.4亿元及7.32亿元;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32万元、4931.26万元、5809.48万元及6883.46万元,整体业绩呈现增长趋势。

  但据审核问询答复中更新的财务数据,2023年开始公司正恒动力业绩出现下滑,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5亿元,同比下降14.18%;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1300.39万元,同比下降19.99%。彼时,正恒动力预计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率为-6.69%至6.43%,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率为-9.63%至5.87%。

  作为一家汽车制造产业链企业,正恒动力的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使用在于汽油车和柴油车的传统内燃机,尽管同时也可应用于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领域,但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的收入金额和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较小,其中绝对金额分别为680.78 万元、1,905.93万元和5,129.29万元,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25%、3.04%和 7.22%。也就是说,公司营业收入仍大多分布在在传统燃油车领域。

  但随着近年来,在政策支持和用户习惯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下,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逐渐挤压传统燃油汽车的市场空间。该趋势下,如果相关企业产品和技术向新能源领域转型融合的速度不及行业变化,会对其市场竞争力和业绩可持续性带来非常大挑战。

  如正恒动力2023年一季度业绩下滑的原因就与上述因素相关。据公司披露,2023年1-3月,在宏观经济提高速度放缓,消费复苏动能相对有限的背景下,下游客户的真实需求有限,汽车终端市场表现不佳,部分传统燃油整车厂在采取降库存策略,对发行人产品的装机需求量下降,导致公司出售的收益下滑;同时,发行人在新能源产品订单充足的情况下由于产线搭建、交货进度没有到达预期等因素使得新能源产品收入增长未能弥补部分客户铸铁产品的收入减少。

  行业变革影响下,对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业务收入的成长性,在审期间深交所也曾进行多轮问询。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正恒动力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趋势及产品应用特点,说明公司产品和技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是不是真的存在特殊资质和要求;并量化分析并说明公司应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趋势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效果,以及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对此正恒动力称,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产品收入增速较快,且在研项目充足,未来该领域将成为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但同时,正恒动力也坦诚,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的背景下,“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的新能源业务体量较小,且占比不高,若不能及时提高新能源汽车业务规模,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储备,快速扩充产能,将不利于公司取得竞争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外政策环境的一直在变化,传统燃油车行业市场规模可能会逐步萎缩,新能源汽车市场日益成熟,未来竞争格局和市场需求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现在存在的业务和技术储备或不足以满足需求,可能因未及时完成业务转型、新能源产品开发受阻、主要客户拓展未能如期实现等因素,导致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速度减缓,无法达到既定目标。因此,企业存在应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没有到达预期导致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此外,正恒动力预测2023至2025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出售的收益分别为27,149.20万元、46,146.20万元和58,510.20万元,该规模较大,但论证较简略。因此深交所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要求其结合在手订单、缸体及其他非缸体产品的构成情况、目前项目所处阶段、预测依据是否充分等,说明预测2023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品收入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下游市场需求和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以及发行人的客户开拓能力相匹配,有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并结合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收入占比较低、相关业务和技术储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新能源产业政策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是不是真的存在应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没有到达预期的风险。

  对此正恒动力答复称,依据公司目前已经量产的产品及新定点产品和未来预计开发的新产品情况,结合目前在手订单的数量,产品价格和客户对产品未来的需求和公司目前产能及未来新增产能的情况,公司对2023-2025 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的预测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对于新能源汽车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除在审期间深交所给予众多关注外,审议会议现场上市委也着重关注了有关问题,要求正恒动力结合燃油汽车未来市场空间、主要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转型等,说明在燃油车领域的新项目新产品研究开发情况,该领域业务是不是具备稳定性和持续性;并结合行业技术壁垒、市场之间的竞争格局等,说明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情况,在该领域是不是具备竞争优势,是不是具备成长性。

  而结合去年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先进制造领域首发审核指南(试行)》中对于汽车制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审核要点,对公司产品与技术向新能源转型融合的情况,审核中可能着重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核心技术先进性。发行人产品是不是属于传统燃油车底盘、发动机、变速箱或者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关键零部件,生产的基本工艺、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程度,是否属于主流技术路线。

  二是技术或者产品与新技术融合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与产品适配新能源汽车情况,是否在新能源汽车制造等前沿创新领域积累技术储备,产品和技术创新是否对突破汽车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短板作出贡献。

  三是研发成果市场认可度。发行人是不是具备与汽车行业知名一级供应商与整车厂客户同步研发的能力,新客户的定点情况及新产品的量产情况,研发成果应用于知名品牌车型情况。

  业务成长性方面,除行业变革影响外,正恒动力与主要客户的交易情况也是深交所的审核重点。

  首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其结合行业特征说明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及原因;按合适的销售规模、基本的产品分别列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和存量客户的数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是不是真的存在较多新增或退出情况;并结合上面讲述的情况及客户获取、维护等分析说明客户体系的稳定性。

  根据问询答复内容,从前五大客户集中度来看,报告期内正恒动力前五大客户的出售的收益占比分别为77.83%、72.49%、75.03%和 73.25%,客户集中度相比来说较高但是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等水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同时公司前五大客户较为稳定,均是和发行人保持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年销售5,000 万元以上的客户的出售的收益占比分别为77.83%、80.95%、69.77%和39.31%。报告期内,公司存量客户贡献的收入占比较高,分别达到 97.00%、97.06%、97.48%和 95.02%,不存在较多新增客户或存量客户退出的情况。

  但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新晨动力等部分客户收入持续下滑。以吉利汽车为例,招股书显示,截至 2022 年,双方已合作 7 年,2020 年、2021 年,吉利汽车分别是正恒动力的第一大客户、第三大客户。但到了2022年,公司对吉利汽车的销售额从2020年的1.23亿元下滑至3301.69万元,退出了正恒动力的前五大客户之列。

  对此正恒动力解释称,吉利控股退出公司前五名客户,还在于向吉利控股供应的产品 JL4T18C/JL4T18 对应的配套车型终端销量持续下降,吉利控股优先满足自配产能,由此减少了向公司采购 JL4T18C/JL4T18 产品,同时因公司供应的 C00 铁缸体成品的毛利率偏低,公司结合自己机加产能情况,优先满足毛利率更高的铝缸体机加业务,因此于2022年停止向吉利控股供应C00铁缸体成品。此外,2023 年1-6 月,受终端燃油车车型销量不佳等的影响,吉利控股在满足自身生产能力的情况下,本期未向正恒动力采购。

  从上述情形来看,行业变革及终端车型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实给正恒动力的业绩持续性带来了一定挑战,而这也是一众汽车产业链企业当前面临的共性问题。

  除经营业绩和业务成长性问题外,正恒动力的内控有效性及合规经营问题也受到了监管的重点关注。

  据招股书显示,正恒动力及其子公司多次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例如,2022年7月和11月,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桐林铸造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桐林铸造”)接连发生两起员工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共被处以60万元罚款。

  2022年4月,桐林铸造制造一课一名热芯操作工违章操作射芯机控制开关按钮合模,被射芯机抽针支架挤压躯干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22 年 7 月 11 日,大邑县应急管理局向桐林铸造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桐林铸造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针对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 30万元罚款,向桐林铸造总经理、安环课课长、制造一课课长、A 线主管等责任人员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 4.81 万元至0.96 万元不等的罚款。

  2022 年 11 月 4 日,桐林铸造制造二课一名冷芯操作工因违章操作,将停车开关误启动为混砂开关,在设备仍处于自动运行状态下查看机械异常,被恢复自动的冷芯机小车挤压躯干受伤,后经医院现场确认死亡。2022年12月5日,大邑县应急管理局向桐林铸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对桐林铸造处以 30.00 万元罚款,向桐林铸造总经理、生产保障课课长、制造二课课长、制造二课线主管责任人员出 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 4.81 万元至0.96 万元不等的罚款。

  对此,正恒动力解释称上述桐林铸造两起安全生产事故均属于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大邑县应急管理局对桐林铸造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行政处罚均属于一般行政处罚,桐林铸造、雷能彬等人不构成重大事故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发行人安全生产的内控制度健全且整改后有效运行,上述两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会对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这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此外,内部控制方面正恒动力还面临员工受贿等合规风险。招股书显示,近年来公司有四名前员工因在职期间接受贿赂被判刑。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川0114刑初821号文件,被告人廖某利用正恒动力工程部刀具师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取有采购合作业务的供应商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好处费等。2016年3月至案发,廖某共计收取7.79万元。2018年6月22日,廖某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最终法院对廖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决定。

  同年,该公司另三名员工也因同样的罪名被抓捕、判刑。(2018)川0114刑初726号文件显示,被告人罗某、陶某某、宋某某身为正恒动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取回扣、好处费归个人所有。

  深交所审核中心对正恒动力的两轮问询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均提到了公司合规、内控事项。首轮问询问题“15.关于合规经营”、第二轮问询问题“5.关于合规经营”。2023年3月15日公布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2、关于合规经营及内控制度”除发行人及子公司多次被行政处罚情形之外,还指出:(1)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违法违规事项较多,包括员工持股平台信源集的法律瑕疵及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披露信源集的财产份额代持情况,发行人历史股东人数实际超过200人情形,发行人财务内控不规范和无证房屋及构筑物等情形。(2)发行人两项募投项目均需要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手续,但目前尚处在前期筹备阶段,暂未取得相关的节能审查手续。

  对此,正恒动力答复称“公司历史上股东人数实际超过 200 人 、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披露信源集的股权代持不涉及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会构成这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公司历史上股东人数实际超过 200 人事项根据新《证券法》已自2020年3月 1日起不被认为是违法,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披露信源集的股权代持在摘牌后已整改规范,并得到四川证监局的辅导验收通过和当地政府的复函确认,不涉及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除募投项目之 “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需要取得节能审查手续,因尚未开工建设正在办理相关的节能审查手续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应当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已建、在建项目均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不存在未取得相关审批、备案、证照等而开工建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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